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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设计院常年法律顾问选聘招标公告

  广州市设计院组建于1952年,以工程设计、勘察、咨询、规划、总承包为核心业务,因生产经营所需,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,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。 1.招 标 人:广州市设计院 2.项目名称:广州市设计院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3.服务内容: 3.1 协助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及时传递相关的及行业的最新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资讯; 3.2 协助依法制定及审查内部包括经营、人事、财务、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; 3.3 为员工提供业务必需的法律知识指导和培训; 3.4 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; 3.5 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合同法律风险等审查; 3.6 起草、审查、修改项目业务合同; 3.7 协助跟踪、评价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,及时依法采取应对措施,降低和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,提高履约率; 3.8 解答日常业务中一般性法律咨询以及就我院遇到的民事、经济、行政及刑事诉讼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; 3.9 以法律顾问名义发律师函、授权声明等为我院处理法律纠纷; 3.10 受我院委托,代理诉讼或仲裁,代理申请行政复议,处理重大专项法律事务; 3.11 每月不少于2次的现场服务,并能随时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协助处理有关法律事务; 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准。 4.服务期限:1年(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,每次续签期为1年) 5.资格要求: 5.1 投标人为成立3年(含3年)以上的律师事务所(截止2016年3月14日),在广州市有常设机构或常驻工作人员; 5.2 投标人拟派的法律顾问须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,满足律师执业5年以上(截止2016年3月14日),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; 5.3 投标人及其选派的法律顾问应熟悉经济法、合同法、公司法、知识产权法、民法通则、诉讼法等,以及我院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,有丰富的从业经验,担任过大中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法律顾问的将优先考虑。 6.报名时间:2016年3月17日-25日(8:30-17:30),节假日除外。 7.报名材料(复印件需加盖公章) 7.1 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,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 7.2 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证、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; 7.3 拟派法律顾问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执业证复印件; 7.4 律师事务所简介(重点介绍资质和业绩情况); 7.5 选派的法律顾问简介(重点介绍执业、经验和业绩情况,每项业绩需附证明人及有效联系方式,核查时若无法联系证明人,或者无法证实该项业绩,则视为无效业绩); 8.初步审查:招标人将对报名文件进行初步审查,对投标单位拟派顾问的业绩和服务进行调查或走访,择优选择4-5家参与竞标,接到投标邀请电话通知的单位可参与正式投标,招标方对未获邀单位不做任何解释。 9.领取招标文件时间:2016年3月31-4月6日(8:30-17:30),节假日除外。 10.投标截止时间:2016年4月8日17:30。 11.开标时间:2016年4月15日上午9:30,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。 12.地址及联系人: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号设计大厦八楼办公室。联系人:颜川梅、童文霞;电话:020-87545598;邮箱:bgs@gzdi.com。 本招标公告在广州市设计院内、外网站和微信公开发布。报名文件、投标文件需在相应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地点。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。本次招标活动由广州市设计院办公室负责解释。投标方有疑义应马上提出,若未提出以招标人解释为准。招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核和未中标者不作任何解释。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广州市设计院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2016年3月16日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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